外资(代表处)公司注册发表时间:2022-04-25 15:35
(一)外资公司代表处注册条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关于申请设立外资代表处,中国政府审批机关对外国企业办事处设立的审核相当严格,主要表现在对设立主体资格、设立地点、首席代表或代表之任 职资格及资信状况等的严格审查和限制,详细要求及内容如下。 1、设立主体资格。但凡是外国的贸易商、制造厂商、货运代理商、承包商、咨询公司、广告公司、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和其它经济贸易组织,均可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但是外国政府机构和国际组织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则适用于政府间的相关协议,外籍人员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在华设立办事机构。 2、设立的资格条件。要设立办事处应具备下列条件: 外国企业应依法成立1年以上,台湾企业在大陆设立办事处,依法应成立5年以上; 除台湾企业在华设立办事处应由中央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审批,其余的,均由省级外经贸委负责审批。同时,报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备案。 3、设立办事处时外国企业需具备与中国企业往来证明,例如:贸易合约。 4、根据相关规定外资代表处必须设立在涉外写字楼内。 (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材料清单有哪些? 1、外国(地区)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2、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或者组织协议; 3、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4、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5、外国企业银行资信证明; 6、以上1-5项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7、首席代表、代表的简历; 8、办公场所房产证复印件(需权利人签章原件)一份; 9、办公场所租赁协议原件一份; 10、驻在证明原件(办公场所物业提供); 11、楼宇安全防范检验许可证复印件(办公场所物业提供); 12、首席代表一寸照片两张; 13、其它材料我公司拟定需外国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章。 (三)外资代表处成立流程是怎样? 1、代表处所在地工商注册登记,领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2、刻制印章;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办理国税、地税登记; 5、银行开户许可证。 |